答:专升本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专项计划考生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招生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
(1)录取。各招生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
(1)录取。各招生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
4.公示。招生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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